闪婚七零:清冷知青又被撩失控了 / 第二十九章 你这生意不错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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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章 你这生意不错啊

✍️ 萌大七啊 📝 约 2601 字 ⏱️ 预计阅读 5 分钟 📅 2026-01-30 更新
    沈麦穗正低头数钱包里剩下的钱,闻言抬头瞪他,“还啥还,咱俩是一家的,我的就是你的。”



    话说出口,两人都愣了一下。



    沈麦穗耳朵红了,扭过头,“我的意思是,反正你暖和了,我也省心。”



    宋清朗看着她通红的耳廓,没再说话,只是把手里所有袋子都换到一只手上,空出另一只手臂,虚护在她身侧,挡住拥挤的人流。



    沈麦穗又买了些生活必需品,两人准备往回走。



    集市正热闹,人挤人,沈麦穗抱着新买的搪瓷盆,宋清朗拎着大包小包,艰难地往外挪。



    就在这时,沈麦穗感觉腰间被轻轻撞了一下。



    她下意识一摸,钱包不见了!



    “有小偷!”她猛地回头,正好看见一个瘦小的身影钻出人群,往集市外跑。



    “站住!”沈麦穗把搪瓷盆往宋清朗怀里一塞,拔腿就追。



    那贼跑的很快,沈麦穗追的费劲。



    贼熟门熟路地往粮库后的小巷钻,沈麦穗一路追到巷口,眼看贼要翻墙,她抄起墙根下一根木棍,抡圆了扔过去。



    木棍砸在贼的小腿上,贼“哎哟”一声摔下来。



    沈麦穗扑上去,一把揪住贼的衣领,“钱包还我!”



    那贼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,被抓住了还嘴硬,“谁拿你钱包了?你少冤枉人。”



    “我亲眼看见的!”沈麦穗伸手去搜他衣兜,贼拼命挣扎。



    “放开我!臭娘们。”



    话音未落,一只修长而有力的手从旁边伸过来,扣住了贼的手腕。



    宋清朗不知何时赶到,他动作利落,一反手就把贼的胳膊扭到背后。



    “啊!!疼疼疼!”那贼惨叫。



    宋清朗面不改色,另一只手在贼怀里一摸,掏出了沈麦穗那个蓝布钱包。



    “这,这是我捡的!”贼还在狡辩。



    “捡的需要跑?”宋清朗声音冰冷,“去保卫科说。”



    他押着贼往集市走,沈麦穗跟在旁边,看着宋清朗冷静的侧脸,忽然觉得心跳有点快。



    这个男人平时看着文弱,没想到身手这么利索,而且,还挺有气势。



    沈麦穗想着,跟着宋清朗到了场部的保卫科,科长听了情况,又认出这贼是附近有名的惯偷,连连道谢,“多亏两位同志,这小子偷了好几回了,总算抓着了!”



    宋清朗把人往那一推,“那人就放着了。”



    “好好好。”科长倒了两杯茶,“不过还得麻烦二位做下笔录。”



    宋清朗没说什么,拉着沈麦穗进了里屋。



    做完笔录出来,已经快中午了。



    回到家把添置的东西整理了一下,又把家里里外收拾了一顿,天也渐渐黑了。



    晚上,宋清朗穿上了那件新的军大衣。



    他站在灯下,身姿笔挺,清冷的气质里多了几分英气。



    沈麦穗围着他转了两圈,满意得直点头,“好看!真好看!”



    宋清朗沉默片刻,又不好意思的脱下来。



    沈麦穗见状连忙制止,“好不容易买的,脱了干嘛,以后就穿这个,你那个破棉袄,明天我就给拆开做别的去。”



    宋清朗没接茬,手指摸了摸这身军大衣,看得出来,他也十分喜欢,只是表现的没有那么明显罢了。



    沈麦穗的眼波漾了漾,她还是第一次从宋清朗的眼中看到了那种喜欢和疼惜的眼神。



    她扬了扬唇,随后走到柜前,从里面翻出了一个细长的盒子。



    盒子打开,里面摆着一支钢笔。



    黑色的笔身,银色的笔夹,一看就很贵。



    宋清朗皱眉,“你买这个做什么?”



    “给你。”沈麦穗解释,“你那支太旧了,笔头都钝了,用这个新的写字吧。”



    宋清朗有些意外,他没想到沈麦穗连这个都注意到了。



    “沈麦穗,你……”



    他语无伦次不知道该说什么好,而沈麦穗倒没觉得有什么,挣钱了不就是为了取悦自己嘛。



    她打开笔盖,“我来试试新钢笔好用不。”



    说着,她去取了一张纸,在上面歪歪扭扭的写着“沈麦穗”这三个字。



    沈麦穗识字,但写不好字,勉勉强强的把名字写了上去,但是凑在一块就十分不协调。



    她瘪嘴,又重新写了一遍。



    宋清朗见她写的蹩脚,随即从后面握住她的手,一笔一画的写出她的名字。



    钢笔瞬间听话了许多,写出来的字好看大气。



    “好厉害啊宋清朗。”



    沈麦穗兴奋的抬头,唇角蹭过他的下巴。



    宋清朗立即起身,而沈麦穗的脸像是熟透的苹果。



    她迅速低下头,“让我来看看宋清朗这三个字怎么写。”



    然而,她提笔忘字,写到“朗”的时候,顿住了。



    宋清朗蹲在她旁边,拿过笔写给沈麦穗看。



    沈麦穗“哦”了一声,在纸上写着他的名字,但写的依旧不好看,她不由得多写了几遍,直到纸上密密麻麻的全是宋清朗的名字,只有边角有一个歪歪扭扭的沈麦穗的名字。



    “哎,不写了,写字太难了。”



    沈麦穗觉得自己跟学习不沾边,家里有一个知识分子就行了。



    *



    还有一个多月过年,沈麦穗的荆条筐生意也越来越好了,临近年底,订单突增。



    她现在已经不单在集市摆摊,还接了不少生产队的订单,明年春播在即,各队都需要提前购置好大量筐具装种子和运肥料。



    沈麦穗一个人干不完,就带着几个跟她学编筐的婶子大嫂,白天黑夜地赶工,院子里堆满了编好的和半成的筐。



    这天下午,沈麦穗正和王姐在院里分荆条,院门忽然被“哐当”一声踹开。



    进来的是个三十出头的汉子,一脸横肉,左脸颊有片铜钱大的麻子。



    他身后跟着两个流里流气的青年,叼着烟卷,斜眼打量着院。



    “哟,挺红火啊。”麻子脸开口,声音粗里粗气。



    沈麦穗放下荆条站起身,“你们找谁?”



    “找你,沈麦穗是吧?”麻子脸走近,用脚尖踢了踢地上的筐,“生意不错啊,这一院子,得卖不少钱吧?”



    王姐认出这人,脸色一变,悄悄扯沈麦穗的袖子,低声说:“是李麻子,粮库那边人,咱们最好别惹他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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